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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4-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卫敏丽、王立彬)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指出,我国将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近年来,我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规范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资金来源和待遇水平,实行了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同地同价和先保后征的措施。截至2008年底,有1300多万被征地农民得到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

  报告指出,我国将完善征地安置政策,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地方政府可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专门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同时,要加强督查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 新华网2009年04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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